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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学生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2020-02-24 17:34:31 2015浏览

    为加强我校学生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增强学生岗位适应能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7〕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跟(顶)岗实习对象

    我校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二、跟(顶)岗实习时间

    根据企业要求及教学计划,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

    三、实习组织

    1、实习单位的考察。

    学校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学校将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件1),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2、实习计划的制定。

    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顶)岗实习,需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2)。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参加跟(顶)岗实习。

    4、自主实习。

    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学生在办理自主实习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及家长签名的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2)实习单位的资质证明及实习协议;(3)实习单位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

    跟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实习单位。

    四、安全制度与纪律

    为确保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学生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跟(顶)岗实习期间要经常与班主任、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证向主管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校派驻实习企业的指导老师汇报实习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

    2、在外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上当受骗。

    3、在公司企业实习期间,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4、在外实习期间不允许外出游玩,如爬山、游泳等,以免发生任何意外。

    5、不允许参加实习单位人员和客户邀请的非实习内容的一切活动。

    6、禁止在外酗酒、打架、赌博。

    7、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等非法组织,以免上当受骗。

    8、学生自己联系的顶岗实习单位必需经学校核实确认后,方可去实习。

    9、离开原有的顶岗实习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经单位及学校同意批准。

    10、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请假,需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指导教师批准。学生实习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11、虚心向实习单位所有员工学习,尊重同事,注意与实习单位员工的沟通和联系。

    12、主动转换角色,调整好心态,对公司负责,对岗位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3、认真完成实习任务,潜心钻研专业技能,努力提高岗位适应能力,真正实现零距离对接。

    14、如违反上述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安全责任)自负。

    五、考核办法

    1、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为专业技术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态度、职业素质、工作实绩。

    3、评定成绩是由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最后由校实习指导小组审定公布,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并与毕业证书发放挂钩。

    毕业实习每个等级评分基本标准如下:

    (1)优:跟(顶)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跟(顶)实习单位评定意见优秀;熟悉并掌握实习业务处理流程,具有实际业务应变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指导教师反映工作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跟(顶)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2)良:跟(顶)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跟(顶)实习单位评定意见良好;熟悉掌握实习业务处理流程,具有一定的实际业务应变能力,指导教师反映工作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跟(顶)实习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3)及格:跟(顶)实习符合规定时间长度,实习期间表现一般,跟(顶)实习单位评定意见一般;基本掌握实习业务处理流程,指导教师反映工作情况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跟(顶)实习报告、跟(顶)实习报告逻辑较为清晰。

    (4)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①未参加跟(顶)实习或跟(顶)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30% 以上者;

    ②擅自离职者;

    ③违规违纪,造成企业严重损失者;

    ④旷工累计超过5天者;

    ⑤实习单位评定意见极差者;

    ⑥未按规定完成跟(顶)实习报告、跟(顶)实习报告系他人代做或抄袭他人者。

    六、派驻老师职责与绩效

    1、派驻老师职责。

    学校根据跟(顶)岗实习学生人数的多少,选派一定数量的老师到实习单位管理并指导学生实习。其职责如下:

    (1)学生上下班和入睡前必须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处理。

    (2)负责对跟(顶)岗实习学生的考勤考核,尤其要加大对问题学生的监督管理。

    (3)加强与实习企业相关人员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校企双方共同管理学生。

    (4)加强对学生法纪和安全教育,监督学生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5)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搜集企业用人信息,定期总结跟(顶)岗实习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提交报告。

    (7)教师要坚守实习指导管理岗位,不得脱岗。脱岗按旷工处理。

    2、派驻老师的绩效考核发放标准。

    学校派驻实习企业老师绩效考核发放标准按编制内职工和编制外职工两种情况分类实施。

    编制内职工外出带实习以其对应岗位职级经学校实习管理部门考核后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同时给予每天120元的奖励绩效。

    编制外职工外出带实习以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并经学校实习管理部门考核后按月发放,同时给予每天120元的食宿包干补贴。

    若驻实习企业期间逢国家法定假日(周末双休日除外),其值班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如因驻实习企业老师未履行好岗位职责而造成学生实习期间发生重大事故,驻实习企业老师除须承担纪律、法律责任外,还应扣发相应绩效工资或补贴。

    七、学校相关科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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