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高职单招章程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 〔2023〕49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
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主管部门:邵阳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1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 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 阳
光工程 ”。
第五条 学院简介: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
校建设单位,是全国工商联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
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院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
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 作,学院宣传统战部、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科研处、后勤保卫
处等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 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2
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3 月 5 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
志愿,考生可选择 1-2 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 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 或“潇湘高考 ”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 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 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院网站(www.syzyedu.com)公布
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院普通类计划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 在填报我院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两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 择专业服从调剂。单列计划中的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可在 26 个专
业范围内任选两个专业。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将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湖南省 2024 年高职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
描件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到 3 月 5 日之间通过网上提交方式发至邮 箱 407759671@qq. com 交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具体联系方 式:0739-5301928 5301616)。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 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院 2024 年单招总计划数为 2025 人,其中包含单列 计划的退役军人 15 人、体育特长生 20 人。我院 2024 年招生专业共 26 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4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一:
二级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三年 | 45 | 506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80 | 506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80 | 5060 | |
生物工程学院 | 动物医学 | 三年 | 150 | 3300 |
宠物医疗技术 | 三年 | 50 | 3300 |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55 | 5060 | |
现代农业技术 | 三年 | 30 | 3300 | |
艺术创意学院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84 | 6050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40 | 385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50 | 6050 | |
财会工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38 | 385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0 | 385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80 | 5060 | |
现代文秘 | 三年 | 55 | 3850 |
总数 | 1087 |
专业组二:
二级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电梯工程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三年 | 137 | 506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23 | 506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50 | 5060 | |
建筑消防技术 | 三年 | 22 | 5060 | |
汽车与智能 制造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83 | 506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85 | 506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98 | 506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23 | 5060 | |
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75 | 858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45 | 506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5 | 858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22 | 5060 | |
总数 | 938 |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 计划纳入我院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
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 15 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2 人。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0 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
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 2 人。
第十四条 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
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
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
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院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 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四个
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方式,分类组织考试。
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 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有效成绩代 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 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 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由学院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 能测试由学院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
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4.第四类: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 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 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体育特长
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 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 为 600 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中,对于报考我 院第一类、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 1:1, 即分别各占 300 分;第四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 1:1,即文化素质成绩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别各占 300 分。
第十九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 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
考试范围等,将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 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3 月 5 日之间,通过网上提交方式,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 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邮箱 407759671@qq.com , 由我院的招生就业 指导处、教务科研处、纪检监察室联合会审。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 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院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
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 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 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
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
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 能大赛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 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 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 80%计入综合成 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
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
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 愿考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 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 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3 日。各科目的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 80 元/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10 日。缴纳方式:登录湖南非税平台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未 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 生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15 日 登 录 邵 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官 网 (https://www.syzyedu.com )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 准考证打印时间学院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 0739-5301928 5301616 ,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9-5301928 5301616。缴费 及 准 考 证 打 印 流 程 详 见 邵 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官 网
第二十三条 我院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 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宣传统 战部、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科研处、后勤保卫处、纪检监察室等部 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
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 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 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
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 四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
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 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 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 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 100 人,单列计划已录取 5 人,剩余计划 95 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 参考的人数分别为 150、50 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
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 71 、24 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
(150+50) ×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
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 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
序进行。
1. 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
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 2 人。
2.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 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体育特长生高职 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
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 2 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 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
同分排序规则为:
1.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考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 分,学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
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2.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 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的语文、数
学、英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3.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4. 体育特长生: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的语文、
数学、英语成绩。
第二十九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www.syzyedu.com)发布单招
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
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 按照《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我院当
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一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 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
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
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 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 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
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四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
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 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
对我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0739-8902153。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
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
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
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 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 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 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
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
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
单独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