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0-03-13 2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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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说明:
1、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竞赛中获奖者,可以根据竞赛方向选报上表中的对应专业。
2、计算机类、生物科学类、软件工程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